湖南日报7月24日讯(陈新陈永刚)在长沙,现在开办一家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养老机构,将可按每张床位一次性得到1万元的建设补贴。今天,长沙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公布《长沙市养老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资金补贴范围、对象以及补贴标准。
养老机构财政扶持资金分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两种,其中建设补贴范围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取得设立许可,主要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照料、托管、康复等服务活动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范围是市级公办自收自支的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取得设立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等。
建设补贴标准为:对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或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建设补贴;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改建的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是:公办民营和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社会寄养老人,运营补贴按实际入住老人数每床每月补助160元。社会办养老机构经批准收住“三无”、“五保”老人的,区县(市)财政部门在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全额补贴的基础上,上浮10%。
湖南日报:2015年7月25日第5版 (责任编辑:项目专管员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