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的意见》,明确入院要进行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根据服务合同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类分级服务。
《意见》对养老机构的多方面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防止把养老服务机构当作房地产出售”、“收费一般按月收取,不得实行超过一年以上乃至终生一次性收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变相集资等行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要接受相关专业技能培训”、“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需要政府供养的城市‘三无’老人等服务对象”的一系列内容。
在人口老龄化逐渐加剧的前提下,如何将养老问题解决好,也一直是政府及民间的努力方向。早在几年前,就出现了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困境,而一直试图成为替补力量的民间养老机构却由于管理方面滞后,导致问题频发。前段时间发生在河南鲁山某养老院的火灾,造成38人遇难,就充分暴露了民办养老机构在管理方面的不足以及因此埋下的隐患。
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面对如此庞大的人群,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将被彻底打破,“养老”无疑将成为中国社会未来的新兴服务产业,社会化的服务和管理自然需要快速跟进。为了维护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政府在制度方面的设计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目前不少养老机构面临着“价高了老人住不起,价低了机构难维持”的窘境,这就需要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民营养老机构更多支持;比如要强化公共服务,在街道、社区、村镇建立和拓展养老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格局。
“养老蛋糕”已经越做越大,而各种养老机构作为新兴服务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要保证其实现健康运转,只有尽早规范发展,拿出过硬的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才能让更多老年人享受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责任编辑:项目专管员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