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到总人口的15.5%,失能老年人数达到近4000万,占老年人口的近20%。由于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和突发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
养老问题,是家事也是国事。我们无法阻止人的生老病死,也无法预防一些老年人出现失能半失能的状况,但我们可以改变这些老人的养老现况,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有一个有尊严、稳定而安全的就医养老环境。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化,“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二者并不对接,给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带来不便。
在解决供需矛盾、提高老人生活质量上,医养结合的的新型养老模式有着巨大潜力,这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能让老人享受到无缝衔接的养老与医疗服务。此外,还能减轻医院病床压力,增加养老院入住率,可谓双赢。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的市场化与社会化,是不可逆转的社会趋势。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无疑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新方向。
作为新鲜事物,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一方面,缺少资金、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是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的“拦路虎”。另一方面,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医养结合受限于部门工作壁垒难以实现政策协同。进一步说,由于社会整体医疗资源供给不足,更多的养老机构“喊不动”医疗卫生部门。
此外,由于医养结合并非“贵族服务”,而要照顾到绝大部分群体,就必须具有便利性与经济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最理想的方式是整合各种资源,打造医护养乐一体化的新型机构,最大化集聚服务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值得欣慰的是,医养结合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政策支持。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为了让更多老人享受周到、专业的医疗养老服务,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和法律规范,充分提供保障,做到“养者能医”。譬如,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政策,即由卫生部门批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成为有医疗资质的机构,由民政部门确认其非营利性并纳入医保;建立评估制度、管理办法、收费指导意见等;同时也要建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市场化机制,鼓励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义工组织等积极介入。
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还需要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的专业人员。当下应开始重视并筹划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护理教育,否则,即便有了充足的资本投入、健全的法律保障,人力资源的短板依然会让健康养老事业成为一个漏水之桶。